关于举办第五期环保大讲堂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1-12 15:20:30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举办第五期环保大讲堂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人事函[2017]2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部领导批准,将于近期举办第五期环保大讲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

2017年1月17日(星期二)14:30-16:30。

二、讲座主题

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三、主讲专家

薛澜,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兼任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国务院公共管理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十三五”国家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政策与管理、科技创新及教育政策、风险治理,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复旦管理学杰出贡献奖,两次为中央政治局集体讲课。

四、培训对象和方式

(一)机关各部门和在京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干部在部机关四楼报告厅参加培训;

(二)京外各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组织本单位干部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同步收看;

(三)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组织有关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同步收看。

五、其他事项

(一)请机关各部门和在京派出机构、直属单位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于2017年1月13日前登录环境保护部电子政务信息交换平台(http://10.100.250.8),通过“环境保护部会议培训报名系统”为本部门本单位在部机关四楼报告厅参加培训的同志报名。如需增加名额,请提前与人事司沟通。

(二)在部机关四楼报告厅参加培训的同志,请于1月17日14:20前到指定座区就坐。

(三)在京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到部机关四楼报告厅参加培训的同志,请持本通知复印件和本人工作证或身份证,从部东门进入。

(四)请各视频会议系统使用单位做好分教室准备工作,1月16日9:00-16:00参加视频会议系统联合调试,17日9:00前开启设备,确保视频会议系统正常运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人事司 李晓洋、董文萱

电话:(010)66556953、66556804

(二)会议培训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庞国荣、韩季奇

电话:(010)66556083、66103030

(三)视频会议系统技术支持 梁京

电话:(010)66556778

附件:第五期环保大讲堂名额分配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1月6日

附件

第五期环保大讲堂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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