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局发布电蚊香器类质量抽检情况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1-04 09:44:33  评论()

文件名称:[上海]市工商局发布电蚊香器类质量抽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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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近期,市工商局集中组织力量对长宁区5家综合超市销售的35个批次电蚊香器、电子灭蚊器、充电电蚊拍进行了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经检测,有1个批次电子灭蚊器不合格,不合格率检出率为2.9%,主要不合格项目是结构。

抽检发现,该批次电子灭蚊器的外型设计像卡通玩具,很容易被儿童当作玩具玩耍,从而引发触电安全事故。

根据抽检结果,工商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对库存产品、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督促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经营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依法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立案调查。同时,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电蚊香器、电子灭蚊器、充电电蚊拍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购电热蚊香时,塑料件不应有明显缺陷及翘曲变形、裂纹、划痕、毛刺,电加热器各零部件组装应配合牢固,紧固件不松动,金属部件没有锈斑。蚊香片应完整无缺损、霉变,表面应无明显色差,使用时气味应芳香适宜,无刺激感,无灰渣,无明火。液体蚊香的药液应无分层、结晶、沉淀,使用时应无明显烟雾及刺激性气味。

二、选购电子灭蚊器、电蚊拍时,要通电检查诱蚊紫外线光管,查看光管发光是否正常不闪烁,用带绝缘的螺丝刀将高压电网短路,应有“噼啪”声。另外,通电后,使用者的手指不要触碰到器具内的高压电网。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1月2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第3季度流通领域电蚊香器质量抽检不合格情况表 
序号 经营者 商品名称 标称商标 型号规格 生产日期/批号 标称生产企业 主要不合格项目 
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古北店 全自动吸蚊器 金天 HD-70 2016.04 中山市金天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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