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22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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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涉农标准、帮助企业提高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合规”能力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部分答复如下。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倍受社会公众高度关注。习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明确要求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并提出食品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农产品要“产”得安全,要求加快构建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大力推动农业标准化宣传和实施。我国政府对此一直严抓不懈,尤其是近年来围绕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与标准化实施、标准信息平台建设,帮助生产经营者提高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合规”能力等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
一、关于建立以服务为宗旨的统一标准信息平台情况
近年来,我部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构建和农业标准信息平台建设。先后编制了国家“十三五”农兽药残留标准工作方案,初步建立了以农兽药残留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为重点,以大宗、优势、特色农产品推荐性标准为补充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框架。截至目前,共制定了433种农药的4140项最大残留限量及配套的413项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对135种兽药做出了禁限用规定,制定兽药残留限量标准1548项及配套的519项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基本覆盖我国常用农药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农产品种类。
先后开发建立“中国农业质量标准网”“农业标准全文数据库”和“农产品技术指标数据库”等信息化产品,为用户免费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与公告信息、农业标准电子文本及农产品技术指标数据,生产者可以通过“中国农业质量标准网”关注标准动态,查询标准文本及技术指标。目前已实现5000多项标准全文电子化,同时按照141个三级产品类别、10个标准类别进行分类,上传技术指标达7000多项。该网站经常性注册用户已达4万多个。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最严谨的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标准制修订和信息平台建设步伐。一是抓紧转化一批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用3-5年的时间基本构建既符合我国国情和农业产业实际、又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二是强化各级农业标准的收集和整理,重点要组织省级农业部门 收集农业地方标准,逐步将各省农业地方标准纳入我部标准数据资源库。三是着力推进农业标准手机客户端服务,逐步为用户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标准信息服务。
二、关于强化以主要用户为对象的农业标准宣传培训情况
近几年,我部高度重视基层生产者的标准化宣传培训。目前,我部每发布一批农药残留限量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均组织各大主流新闻媒体开展宣传,让广大生产者、消费者和公众知晓。中组部、农业部每年组织近100期“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班”,将农业标准化作为重点培训内容,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宣传标准化生产管理知识。同时农业、质检等部门定期开展国家层面的农业标准化培训班,各地也积极组织农民培训,宣传标准化,并通过官方网站等平台帮助农民掌握标准化知识。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宣传培训,提高培训效果。一是针对新发布的影响大、范围广的标准,要加强标准培训课件或解读文本的编制,并在中国农业标准网集中发布。二是积极推动地方县市制定更具实用性的农业标准操作手册和明白纸,并有针对性地加强标准化生产培训,提高企业、农户的标准化生产意识。
三、关于开展以“质量安全合规”为目标的标准化监督检查情况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我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集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以蔬菜水果中甲胺磷、克百威等农药残留、畜禽产品中瘦肉精、磺胺类及喹诺酮类等兽药残留、水产品中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药物残留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并针对发现问题有目标地开展监督抽查。同时,强化“三品一标”产品的监督检查,按照“发现问题、坚决出局”的要求,从严从重处罚违法违规主体。仅2015年,我部共撤销无公害农产品证书68个,注销92个,所有撤(注)销证书信息均进行了网上公布。同时还协助地方工商部门查办涉嫌冒用标志、超范围用标等案件8起。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加大农产品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继续加大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中兽药残留的风险监测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单位,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二是进一步加大“三品一标”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把获证审查准入关。重点针对“三品一标”产品存在的标准化问题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在项目验收、证后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将企业产品标准体系、标准化操作手册和实施情况列入考察的重点内容。三是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常态化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帮助生产经营者“知规”、“懂规”和“用规”。
农业部
2016年9月2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010-59193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