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庆市永川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卷烟零售市场管理的意见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重庆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09-20 18:00:34  评论()

文件名称:[重庆]重庆市永川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卷烟零售市场管理的意见

文件编号:渝文备〔2016〕44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文备〔2016〕441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卷烟零售市场管理的意见

永川府办发〔2016〕5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卷烟零售市场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卷烟市场管理工作

近年来,随着重庆市的卷烟零售开始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格局正逐步形成,卷烟零售市场经营秩序在得到有序维护的同时,也为我市的财政收入作出了巨大贡献。“十二五”期间,全市烟草产业实现税利达859亿元,其中上缴税收达697亿元;永川烟草产业实现税利6.48亿元,解决了近万人就业。因此,加强卷烟市场管理工作,是推动永川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二、加强领导,共同维护卷烟市场秩序

建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区烟草专卖局、区商务局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工商分局、区市政园林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烟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区烟草专卖局,由区烟草专卖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定期研究我区烟草发展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发展中相关事宜,落实工作责任,形成良好的政策环境、舆论环境、执法环境和营销环境。

三、严格执法,形成打假打私长效机制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打假打私原则,坚持“端窝点、断源头、破网络、抓主犯”的工作重点,始终保持卷烟打假打私高压态势。各镇街、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协作,依法打击非法生产、贩运、销售烟草专卖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假烟生产源头的治理力度,加大对物流运输环节和利用互联网销售非法烟草专卖品的打击力度。区烟草专卖局要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结合,进一步提升侦办涉烟网络案件水平,有效遏制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卷烟市场秩序。区烟草专卖局、区公安局、区工商分局等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联合执法,采取错时执法,强化日常监管,构建全方位、全天候、全时段的卷烟销售监管体系,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四、强化监管,建立卷烟零售许可证“宽进严管”长效机制

深化卷烟零售许可改革,放宽办理零售许可证条件,压缩办证时限,提升服务质量,把严格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作为市场管理重点。对卷烟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和涉烟犯罪活动从速、从重、从严处理。对办证后不入网经营、擅自停业、无经营能力、多个访销日不进货等客户,依法采取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暂停供货等举措处理;对贩卖假烟、走私烟、暗流烟等违法行为的客户,依法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撤销、注销零售许可证等措施处理;对少数大客户和名烟名酒店,恶意扰乱市场、底价甩卖、控制小户、贩卖假烟、暗流烟、走私烟等情节恶劣、数量巨大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培育品牌,不断加大地产卷烟销售力度

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应带头宣传地产卷烟品牌,重视地产卷烟销售和发展工作。区烟草专卖局要从推荐品牌上柜入手,广辟渠道,推介地产卷烟,强化广大零售户培育地产烟的意识,营造浓厚的地产卷烟品牌销售、消费氛围。

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9日

(永规文〔2016〕028-区府办022)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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