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注建注撤字[20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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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正伟:
经调查核实,你于2015年11月申报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期间,受聘于常州工学院,注册单位是北京唯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于2016年5月25日向你发出《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撤销注册意见告知书》(注建秘注撤告字[2016]2号),你于2016年8月20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决定撤销你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联系人:王育青 田宇君
联系电话:010-68313531,68318924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