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中国农业部公告24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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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和评审(复审),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农业部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等5个质检机构(附件1)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和农业部审查认可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和继续使用部级质检机构印章。
农业部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泰安)等3个质检机构(附件2)因审查认可证书有效期届满且不再申请复审,故撤销其机构并收回审查认可证书及印章。
特此公告。
附件:1. 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及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名单(第十批)
2. 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及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撤销名单(第四批)
农 业 部
2016年9月1 日
附件1
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及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名单(第十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