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12369”环保举报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8-30 10:55:03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举办2016年“12369”环保举报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应急函[2016]156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切实做好群众举报受理工作,进一步整合“12369”举报受理渠道,推进举报数据联网,提高受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2016年度业务培训计划〉的通知》(环办人事函〔2016〕345号)安排,我部决定举办2016年“12369”环保举报工作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9月6日(9月5日报到,9月7日午前返程)。

二、培训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培训基地(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汇金路(韶山路南段),长沙理工大学云塘校区东门内)。

三、培训对象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厅(局)举报热线工作负责人各1名,地市级环境保护局举报热线工作人员各1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参会人员统一报名。

四、培训内容

“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情况、问题讲解和任务要求;“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使用培训;全国环保举报联网建设方案介绍;地区经验交流等。

五、其他事项

(一)请参训学员自带具备无线上网功能的笔记本电脑。

(二)本期培训由我部宣教中心承办,请于2016年9月1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2)传真至我部宣教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邮箱。

(三)参训学员培训费(含食宿费)由我部承担,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四)本次培训不安排接送站,请参训学员自行前往。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宣教中心 张晓菊、惠婕

电话:(010)84630875、84665683

传真:(010)84653813

邮箱:hbyjbm@126.com

(二)长沙市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蒲晓芳

电话:15084777319

附件:1.培训名额分配表

2.培训班报名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8月26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

附件1

培训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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