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2016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报告催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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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统计局关于开展2016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6〕223号),2016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将于8月31日结束,请2015年12月31日前依法批准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在京外商投资企业(包括经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批准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尽快登录www.lhnb.gov.cn北京市专版进行填报。
申报后主管部门返回建议修改的企业,请尽快修改后重新上报,并查看确认信息。联合年报工作结束后将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