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山东]山东省卫计委关于废止《山东省卫计委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等问题的通知》(鲁卫政法字〔2014〕13号)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废止《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等问题的通知》
(鲁卫政法字〔2014〕13号)的通知
鲁卫政法发〔2016〕2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1月22日通过,并公布施行。为确保法制统一,《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等问题的通知》(鲁卫政法字〔2014〕13号)自2016年1月22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6月13日
(2016年6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