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335号建议的答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农业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7-28 16:40:07  评论()

文件名称: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335号建议的答复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廖仁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互联网+”助推新农村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确保网络覆盖到位

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宽带中国”战略,推动城乡宽带协调发展,缩小城乡数字鸿沟。一是近十年来,通信“村村通”工程累计投资近930亿元。截至2015年底,全国100%行政村通电话,行政村通宽带比例提升至95%,宽带基础设施覆盖农村地区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截至2016年3月,全国农村地区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达到1.7亿个,农村宽带用户数达6734万户。二是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2亿元启动了“宽带乡村”试点工程;2015年、2016年安排预算内资金9亿元,支持湖北等10省(区、市)“宽带乡村”示范工程建设;2015年10月以来,安排专项建设基金积极推进“宽带乡村和中小城市(县)基础网络完善工程”。三是2015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部启动了电信普遍服务第一批试点工作,共支持约5万个行政村宽带建设升级,2016年已启动第二批试点工作。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联合相关部门,探索包括电信普遍服务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等在内的多种资金渠道,加大对农村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支持力度,力争2020年98%的行政村实现光纤通达。

二、关于建设好可持续运营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

(一)大力建设全国统一的村级信息服务站。按照中央1号文件的部署要求,2014年以来,农业部在26个省份、116个县开展了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积极引导金融服务商、电信运营商、平台电商、信息服务商等企业参与,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的“六有”标准建设村级信息服务站,并在每个村级信息站至少配备一名专职信息员,确保服务进到村、落到户。目前,各试验省(区、市)已经开发了一批信息服务平台和客户端,培训了一批合格的村级信息员。截至2016年5月,信息进村入户已在26个省份116个县建成19316个益农信息社,培训村级信息员67614人次,累计提供公益服务273.5万人次,开展便民服务8945.2万人次、涉及金额35.1亿元,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11.5亿元。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已经从“星星之火”逐渐形成“燎原之势”,成为各级政府、企业、农民纷纷点赞的一件大好事。

(二)强力推动各类服务资源整合。试点省(区、市)各级农业部门坚持以满足农民的信息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在整合农业部门服务资源的基础上,融合更多涉农部门服务资源,吸引优质社会服务资源,丰富了信息进村入户服务内容,最大程度满足了农民的多样化、个性化生产与生活需求。一是以12316服务热线为纽带,在强化政策、技术、市场行情、投诉受理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机作业调度、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三资”管理、政策法律咨询等服务资源,通过语音呼叫、双向视频、短彩信、微博、微信等全媒体手段,提供全方位的农业专业服务。辽宁省将12316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融合,农民通过12316全媒体平台可以精准、就近找到农业专家,同时为每个村级信息服务站配备了12316直拨电话,农民咨询全免费。二是通过聚合有关涉农部门和公用企事业单位的资源,提供农业保险、新农合、救灾救济、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开展水电、通讯缴费和医疗挂号、小额提现、代购车船票等便民服务,让村里人与城里人一样享受便捷服务。三是利用村级信息服务站实体网络巨大的潜力优势,吸引通信、物流、金融、电商和信息服务等企业参与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与运营,拓展农村市场空间,为信息员提供创业条件,增强站点自我造血能力。

(三)创新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和运营机制。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以12316农业公益服务为核心,以村级信息服务能力建设为着力点,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信息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统筹“农业公益服务资源、农村社会化服务资源”两类资源,探索“羊毛出在牛身上”利用置换机制,构建“政府、服务商、运营商”三位一体的推进方式,大力开展“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四类服务,实现信息精准到户、服务方便到村,初步形成了政府“修路”、企业“跑车”、农民“取货”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下一步,信息进村入户计划今年将扩展到所有省份,2017年覆盖全国1/10以上的县,力争到“十三五”末基本覆盖所有县和行政村,努力把信息进村入户打造成“互联网+”在农村落地的示范工程。

三、关于整合资源,制定“互联网+”新农村建设的标准

(一)推动成立国家层面的统筹协调机构。2013年,农业部成立农业信息化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推进农业信息化发展的强大合力。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国家层面牵头成立了“互联网+”行动部际联席会制度和专家咨询委员会,我部将积极推动在此机构下成立相应的统筹协调机构。为加强农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促进农业信息化快速健康发展,我部正在积极筹备建立农业部农业信息化标准技术委员会。

(二)推动出台国家级规划和政策文件。2015年7月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其中将“互联网+”现代农业作为11个重点行动之一;8月31日,国务院印发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发〔2015〕50号),把发展农业农村大数据作为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培育新兴业态、助力经济转型的重要任务之一,并对实施现代农业大数据工程作出部署。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我部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农市发〔2015〕6号),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等8部门印发了《“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农市发〔2015〕2号)。目前,正在抓紧编制《“十三五”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下一步,我部将认真做好各项规划的落地实施工作。

(三)研究制订相关标准。建立标准体系是推进农业信息化的基础工程。2014年以前,农业部重点制订了一批农业物联网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和通用技术准则。2014-2015年下达了包括《农业物联网名词术语》《水产养殖物联网平台》《精准农业数据模型与交换》和《农业资源云服务构件及组装技术》等一批农业物联网的基础标准;我部联合国家标准委启动了《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与质量控制规范》《农田信息监测点的选址要求和监测规范》《小麦苗情长势自动监测规范》等16个国家标准的编制;会同商务部正在抓紧编制《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等有关电子商务的标准;支持成都中药材天地网针对中药材产品电子商务研制电子交易规格标准,首批投入应用的标准包括202个常用中药材品种的1184个细分产品规格,预计2016年底将覆盖1200个中药材品种的5000多个细分产品规格。为了规范信息进村入户的建设、管理和运营,我部研究制定了《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规范》《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服务规范》《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员培训规范》,即将在试点地区试行。在“宽带乡村”“互联网电视乡村”“电子商务乡村”“电子政务乡村”“平安乡村”“智慧教育乡村”等方面,我部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相关工作。

四、关于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管理体系

《“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农市发〔2016〕2号)中明确未来3年要探索建立“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绩效管理制度和农业信息化水平评价体制体系。目前,我部已经连续多年开展了农业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研究,已经形成了农业信息化发展评价关键指标,并在东、中、西8省份进行了试测,指标数据基本可以有效获取,试测结果能够有效反应各地农业信息化发展情况。最近我部研究决定,计划在“十三五”期间,把农村互联网普及率、农业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比例、农产品网上零售额占农业总产值比重、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覆盖率等四项指标作为衡量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的主要指标,以指导各地落实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工作。下一步,我部将持续完善考核评价和管理体系,切实推动“互联网+”在农业农村落地见效。

感谢您对“互联网+”现代农业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部的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部

2016年7 月2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010-5919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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