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7-21 16:30:03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举办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辐射函[2016]132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国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监管,根据《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2016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环办人事函〔2016〕345号),我部决定举办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8月16-19日(8月16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地点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原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金港大道8号。

三、培训对象

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计、制造单位及运输托运人的主管运输的管理人员,监管人员,审评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释义、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放射性物品运输申请审批程序等。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本次培训不安排接送站。

(二)请各单位于2016年7月25日前反馈报名回执(见附件2)。

(三)培训班由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承办。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潘玉婷

电话:(010)82205524

传真:(010)82205842

(二)环境保护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孙宏图

电话:(010)66556395

(三)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朱美静、郑辉

电话:13933962727、13633330187

总台服务电话:(0335)7815789

校医院电话:(0335)7815836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2016年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培训班报名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7月18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附件1

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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