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关于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委员会招标公告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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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2016年7月1日,我局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委员会就“在押罪犯及临释罪犯自购衣服采购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截止至7月7日下午16时,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仅2家,未达到开、评标要求。现,局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委员会调整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将原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调整为“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报名时间顺延至2016年7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之规定,现对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在押罪犯及临释罪犯自购衣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专业的生产能力或专业销售服务能力;
3、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由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须重新开具证明);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2日至2016年7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98号平盛大厦1001室。
联系方式:肖蜀隽,55231987-8023,65503025(传真)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