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福清核电厂2、3号机组之间保护区周界围栏上增设人员通道修改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7-05 14:10:06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批准福清核电厂2、3号机组之间保护区周界围栏上增设人员通道修改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核安发[2016]14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福建福清核电厂2、3号机组之间保护区周界围栏上增设人员通道修改申请的报告》(福核发〔2016〕130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福建福清核电厂2、3号机组之间保护区周界围栏上增设人员通道修改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实施改造,并制定相关管理、检查程序,以确保福建福清核电厂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7月1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7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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