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批准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柴油发电机组设置变更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核安发[2016]14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提交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柴油发电机组设置变更方案的函》(苏核发〔2016〕10号)及《关于呈报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柴油发电机组设置变更方案(B版)的函》(苏核发〔2016〕156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关于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柴油发电机组设置变更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实施改进,确保核电厂运行安全和建造质量。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6月27日
抄送: 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6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