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经信委关于福建新福兴玻璃有限公司3.9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入电网运行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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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经信委: 你委《关于福建新福兴玻璃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拟并入电网运行的请示》(榕经信能源〔2016〕63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福建新福兴玻璃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3.9MW。鉴于该项目已通过福州市发改委备案(闽发改备〔2015〕A00001号),接入系统方案经国网福州供电公司评审(榕电函〔2016〕13号文),且经你委现场核查,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具备并网发电条件,经研究,同意该光伏发电项目并入电网运行。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