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信息中心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城区和朗县、米林县试点存量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国土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6-23 15:10:09  评论()

文件名称:国土部信息中心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城区和朗县、米林县试点存量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中招政采招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城区和朗县、米林县试点存量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城区和朗县、米林县试点存量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项目

项目编号:ZC16200A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马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66960-81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64号

联系方式:010-665586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政采招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老师 马老师 010-63966960-81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京都信苑饭店7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遵循《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具体参见国土资源部网站相关内容附件,网址为:http://www.mlr.gov.cn/zwgk/zytz/201508/t20150806_1362126.htm),完成林芝市城区、朗县和米林县的存量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完成西藏自治区和林芝市的试点存量数据导入建库,以及与国家的存量数据汇交,形成关系明确、准确现势、空属一体的存量数据整合建库成果,符合自治区各级登记机构业务运行要求和国家存量数据汇交要求;形成具有推广示范作用的存量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模式,为推动西藏自治区全面开展存量数据整合工作奠定技术基础。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0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京都信苑饭店7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1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1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京都信苑饭店7层7012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通过年检且有效。(原件备查)

(2)、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委托或介绍信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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