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教育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6-21 17:50:02  评论()

文件名称:教育部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的通知

文件编号:教体艺厅函[2016]1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师范大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满足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需求的高素质专业化音乐教师队伍,展示当代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精神风貌和专业素质,定于2016年10月在河南大学举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并就音乐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进行研讨。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每两年举办一次,旨在培养素质全面、专业扎实的艺术教育专业人才,既是音乐教育教学成果的集中展示,也是推动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将本通知转发各有关高校,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方案》要求切实做好相关组织工作。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试点学校的省(区、市)须至少推荐1所试点学校参加。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可单独报名参加。

联系人:

河南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 班一 电话:13837869703; 河南大学艺术学院院办主任 李计成 电话:13803781295;传真:0371-22192459。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联系人:曹锳、郭猛、徐菡佳,电话/传真:010-66096677、010-66097189、010-66096386。

附件:1.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方案

2.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试点学校名单

3.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报名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6月1日

附件1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方案

一、主办单位

教育部

二、承办单位

河南大学、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

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10日-16日

地点:河南大学

五、参加对象

(一)学校名额

参加展示的学校由各省(区、市)推荐1-2所学校(至少推荐1所学校)参加,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试点学校的省(区、市)须至少推荐1所试点学校参加。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可单独报名参加。

(二)学生范围

参加展示的学生为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2013级全日制在校本科三年级学生(不包括进修班、函授班和成人高等学校的学生)。

(三)组队方式

每所学校由3名学生组队参加展示,其中1名学生由学校指定,另外2名在各校抽签确定的学生范围中选定。抽签在7月召开的秘书长会议上进行(秘书长会议另行通知),参展学校2013级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总数不满50名的学校,抽取4个学号;学生总数满50名的学校,抽取8个学号。各校从抽签确定的学生范围中选定2人参加。选手不得跨校组队。

六、项目与办法

项目分为音乐教学技能和“微课”展示两部分。其中,音乐教学技能包括钢琴演奏、歌唱与钢琴伴奏、自弹自唱、合唱指挥、中外乐器演奏五项内容,以上各个项目提倡演奏、演唱中国作品;“微课”展示包括录像评审和现场示范展示。

所有选手均须参加钢琴演奏、歌唱与钢琴伴奏、自弹自唱三个项目。合唱指挥、中外乐器演奏、“微课”展示项目分别由一名学生参加。合唱指挥、中外乐器演奏、“微课”展示项目得分既计入个人总分也计入学校团体总分。

(一)音乐教学技能

1.钢琴演奏(满分100分):每名选手演奏自选曲目一首,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2.歌唱与钢琴伴奏(满分100分):以学校代表队为组,每组3名选手两两合作完成。每名选手歌唱、伴奏各一次,单独计分。曲目由选手自选,每名选手演唱(伴奏)时间不超过4分钟。

3.自弹自唱(满分100分):每名选手弹唱现场抽签曲目一首。现场抽签曲目为视谱弹唱(五线谱、简谱任选),不提供曲目范围。

4.合唱指挥(满分100分):由抽签确定的选手现场抽签一首曲目,采用直接指挥大学生合唱团演唱的方式。7月召开秘书长会议时统一提供合唱曲目(线谱版),含2/4(6/8),3/4(9/8),4/4(12/8)三种节拍类型。

5.中外乐器演奏(满分100分):选手演奏除钢琴外的一种乐器,可从中国乐器(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笛子等)、外国乐器(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等)中选择一件演奏,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乐器自备。

(二)“微课”展示(100分): 每所参展学校确定一名学生参加微课的视频录制并提交视频材料,经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选后,视情况推荐4-6个微课现场示范展示。

1.“微课”应符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突出音乐教学的人文性、审美性和实践性。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注重对学生音乐感受力、理解力和鉴赏力的培养。

2.“微课”展示以欣赏课为主,小学为5年级欣赏综合课、初中为2年级欣赏综合课、高中为鉴赏课。教学内容分别从教育部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小学、初中、高中教材中选择。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3.微课录制需在真实的中小学课堂环境中进行。

4.提交材料要求

(1)提交书面教学设计,教学设计应体现课程教学理念、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教学设计文本要根据规范的教案格式与内容进行撰写。教学设计需注明课程名称、教学重点、所授年级、使用的教材等。

(2)提交10-15分钟的教学视频。视频需采用高清或标清录制,格式为MPG4,码流率不低于512Kbps;采用高清16:9拍摄时,分辨率请设定为1024×576,采用标清4:3拍摄时,分辨率请设定为720×576,作品大小一律不超过700M;视频与音响须同步录制,人物突出、图像清晰、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视频片头应显示课程名称、教学重点、所授年级、使用的教材等。

(3)以上两项材料须为展示学校原创,不得抄袭。

(4)提交时间与方式:9月20日前将视频以邮箱大附件方式发送至:2016jbgzs@henu.edu.cn,并同时将视频刻录DVD光盘寄至河南大学(邮寄地址:开封市明伦街85号,河南大学艺术学院 邮编:475001 收件人:李计成,电话:13803781295)。

七、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学校团体奖

以各校代表队音乐教学技能和“微课”展示总成绩设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鼓励奖。鼓励奖奖励多次参加本项活动、整体水平明显提高的学校。

2.个人奖

设个人全能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设个人单项奖:钢琴演奏、歌唱与钢琴伴奏、自弹自唱、合唱指挥、中外乐器演奏、“微课”展示等单项各取前10名。

(二)奖励办法

获得学校团体一、二、三等奖的学校由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奖品钢琴一台,并直接运抵获奖学校。

获得个人全能奖和个人单项奖的选手颁发获奖证书。所有选手均颁发纪念证书。

八、报名办法

请各省(区、市)组织参加展示的学校填报报名表(见附件3)。须填报参加展示的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2013级全部在校生分班名单。各学校(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

请各省(区、市)于7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参加展示学校的报名表集中寄至河南大学(邮寄地址:开封市明伦街85号,河南大学艺术学院 邮编:475001 收件人:李计成,电话:13803781295),并同时将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发至jibengongzhanshi@126.com。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直接将报名表寄(发)至上述地址(邮箱)。

九、经费

经费由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参加展示的学生和领队不收取任何费用,展示期间的食宿费由组委会承担。各代表队往返交通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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