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冷链物流发展中央财政支持省市评审结果的公示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商务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6-12 10:07:51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2016年冷链物流发展中央财政支持省市评审结果的公示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冷链物流发展的工作通知》(财建〔2016〕318号)要求,我司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提交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山东;河南;重庆;宁波;新疆;河北;广东;四川;青海;宁夏。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与商务部市场建设司产销促进处联系。

联系电话:010-85093664

联系邮箱:jsbiaozhunchu@mofco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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