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山东]山东省关于同意在德商高速公路夏津至聊城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文件编号:鲁政字〔2016〕13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在德商高速公路夏津至聊城段
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16〕131号
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
你们《关于德商高速公路夏津至聊城段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16〕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在德商高速公路夏津至聊城段设置匝道收费站3处:夏津西、临清东、聊城北。收费期限24年10个月。
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6月6日
抄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监察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