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重庆]重庆市关于组建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批复
文件编号:渝府〔2016〕2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府〔2016〕2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组建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批复
市国资委:
你委《关于组建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请示》(渝国资文〔2016〕7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渝康公司)组建方案。
二、重庆渝康公司采取新设方式组建,初始注册资本金50亿元。其中,重庆渝富集团、市水务资产公司、市城投集团和市地产集团各出资现金6亿元,其余部分由市国资委划入优质资产(股权)予以补足。
三、重庆渝康公司为国有全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市属国有重点企业管理。
四、你委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做好重庆渝康公司的筹建工作,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8日
抄送: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