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汗海~沽源~平安城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文件编号:环验[2016]4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国家电网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汗海~沽源~平安城50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函》(国家电网科〔2015〕1154号)收悉。我部组织验收组对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内容
(一)扩建汗海500千伏变电站。站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本期建设高压电抗器2组,500千伏出线2 回。
(二)新建唐山平安城500千伏变电站。站址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本期建设1200兆伏安主变压器2组,高压电抗器2组,500千伏出线6回,220千伏出线6回。
(三)新建汗海~沽源~平安城500千伏输电线路。线路路径全长约923公里,途经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河北省张家口市、承德市、唐山市。
(四)新建顺姜Ⅰ、Ⅱ回线路破口入平安城500千伏输电线路。线路路径全长约16公里,位于河北省唐山市。
工程总投资约2616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183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22%。
二、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出具的《汗海~沽源~平安城50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工程周围环境敏感点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变电站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工程周围环境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
(三)变电站周围采取了护坡、排水沟等工程措施,站内道路路面进行了硬化。施工临时用地已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线路塔基周围已恢复原有功能。工程采取了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措施。
(四)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变电站设有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满足变电站运行的各项环保要求。
(五)通过公众意见调查可知,100%的被调查团体对工程环保工作表示满意或一般,95.2%的被调查公众对工程环保工作表示满意或一般。
三、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批复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四、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加强运行期环境安全管理和环境监测,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
五、我部委托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以及乌兰察布市、张家口市、承德市、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分别负责各自行政区内该工程运行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文起20日内,将验收调查报告分送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以及乌兰察布市、张家口市、承德市、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
2016年5月16日
抄送: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乌兰察布市、张家口市、承德市、唐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5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