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商务厅关于举办2016年中国广西(印度)商品博览会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商务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5-20 18:17:38  评论()

文件名称:自治区商务厅关于举办2016年中国广西(印度)商品博览会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桂商贸发〔2016〕24号

各市商务局(委),区直进出口公司,区直外经公司,各有关企业:

为积极开拓印度市场,扩大广西与印度乃至南亚国家的贸易,提升双边经贸合作水平,我厅将于2016年8月17日-21日在印度孟买举办“2016年中国广西(印度)商品博览会”。为确保组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览会举办目的

向印度各界充分宣传和全面展示我区优势、特色商品,提高我区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帮助企业了解印度贸易政策、市场需求和消费习惯,挖掘新商机。努力争取一批贸易订单,扩大与印度贸易,优化我区与南亚国家贸易结构。

二、博览会概况

名称:2016年中国广西(印度)商品博览会

时间:2016年8月17日-21日(展期为8月19日-21日)

地点:印度孟买

规模:约60-70个室内标准展位

三、博览会展品范围

博览会为综合性广西商品展销会。参展商品涉及轻工工艺、食品土畜、医药保健、机械电子、五矿化工、纺织服装等大类。

四、组展要求

我区企业应掌握先机,积极主动开拓印度市场。各市商务局(委)要积极宣传,广泛发动,切实组织优势企业和优势产品参展,确保参展的质量和效果。

(一)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全区有意开拓印度市场的外贸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经企业及各有关单位均可报名参展。各市商务局(委)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我区先进制造水平的名优企业参展,以“广西出口名牌”企业、各类外向型基地龙头企业、重点企业以及对印度有进出口的企业为重点组织对象。我厅将把各市商务局(委)组织参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项目,请各市局认真组织企业报名参展,积极完成任务。

(二)精心准备参展样品。参展企业展品以能够现场销售为宜,机械类展品以能在室内标准展位展示为宜。参展企业要选取适销对路、有市场潜力的商品参展。要求所有参展企业除备足展品外,还要自带可悬挂的宣传图片以布置展位。除不便运输的成套设备等大型展品外,不得仅携带图片和宣传资料参展。此外,根据印度当地展品通关要求:一是饮料、涂料等液体类产品只能携带空罐,液体无法运输;二是无论汽车或摩托车,机车类产品不能整车运输;三是不建议照明类产品参展。

(三)多渠道邀请专业采购商。我厅将与印度驻广州总领馆、我驻印度孟买经参室、印度相关商协会合作,多渠道广泛发邀,吸引尽可能多的专业采购商到会。各市和参展企业也要主动协助邀请当地老客户或意向客户参加博览会,争取更多有实力的采购商到会下单。

(四)选派精兵强将参展。各参展企业应派出责任心强、精通外语、熟悉业务、善于沟通的人员参展,充分利用博览会机会,直接调研当地市场的需求和潜力,积极开拓有价值的新客户,努力提高洽谈交易成效。

五、参展费用

因目前展览服务合作方未确定,根据初步测算,预计展位费用约22000元/个标准展位,企业参展人员费用约20000元/人。以上费用待精算确定后,我厅将另文通知据实收取。

六、报名要求

(一)纸质材料:签章后的《2016年中国广西(印度)商品博览会参展单位报名表》(附件1)、《2016年中国广西(印度)商品博览会参展人员登记表》(附件2)、《2016年中国广西(印度)商品博览会会刊资料收集模板》(附件3);企业银行账户(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以上纸质材料请传真至0771-5316436。

(二)电子版材料:将填写好的上述附件1、2、3电子版发送至33718685@qq.com(要求必须是可编辑的电子文档,非扫描件)。

请各市商务局(委)尽快通知和组织企业报名参展(各市组展计划表见附件4),并于2016年5月25日前将汇总后的企业报名材料提交至我厅,区直企业报名参展材料直接报送我厅。

联系人:陈翔、张小菲,电话:0771-2211760、2211648;传真:0771-5316436。为便于交流,请各市商务局(委)及参展企业负责人加入Q群:511514465(2016印度展)。

出国手续、展品运输等事项另文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年中国广西(印度)商品博览会参展单位报名表.docx

2.2016年中国广西(印度)商品博览会参展人员登记表.docx

3.2016年中国广西(印度)商品博览会会刊资料收集模板.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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