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委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喀什·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暨2016沪乌民生科技成果应用对接活动”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05-19 10:00:17  评论()

文件名称:[上海]市科委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喀什·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暨2016沪乌民生科技成果应用对接活动”的通知

文件编号:沪科〔2016〕19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科〔2016〕193号

各有关单位:

由喀什地区行政公署、新疆自治区等共同主办的“第十二届新疆喀什•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喀交会”)是旨在促进我国与中亚南亚区域经济互动,增强国际经贸交流与合作的国际经贸盛会,上海市从2010年对口支援喀什地区以来,已连续七年组团参加该项活动,本届“喀交会”将于2016年6月25日至6月29日在喀什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上海市代表团的参展参会工作由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市援疆前方指挥部主办,市科委等相关委办局协办。

为大力支持本市对口援疆工作,发挥支撑和引领作用,上海市科委将围绕援疆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重点组织本市科技型单位参加本届“喀交会”。同时,为促进上海科技成果在全疆范围的交流与合作,扩大两地科技合作成果的对接实效和影响范围,以“喀交会”为契机,市科委和乌鲁木齐市政府将在乌鲁木齐市同期主办“2016沪乌民生科技成果应用对接活动”(以下简称“沪乌对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内容与要求

根据新疆地区特别是喀什地区的特点和需求,结合上海科技优势,重点组织以下领域的项目和产品:

1、信息技术:数字化门禁系统、智能机器人、电子商务、政务、教育平台、信息技术基础建设、通信设备等领域的项目和产品。

2、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技术:生活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固体废物处理技术、太阳能光伏综合利用、LED照明及显示技术、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技术、节能和绿色建筑新技术、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防沙治沙等。

3、现代农业与生物技术:设施农业技术、农副产品深加工、水果、蔬菜等新品种选育及种植、农业信息化技术等。

4、其他有技术需求的领域。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6月22日至6月30日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喀什

三、组织形式

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指导下,由上海科技会展有限公司会同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上海新能源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促进中心等作为承办单位负责相关组团工作。

四、参展方式

上海科技展区由承办单位对展区进行整体布局、统一设计。展位安排原则由参展单位先申报,并按要求提供展项、展品和文字内容后,由承办单位根据展板、展品等具体情况给予最终确认为准。

为鼓励上海科技单位参会,上海市科委将对本次活动予以适当补贴。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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