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山东]山东省关于同意举办中国山东第九届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会的批复
文件编号:鲁政字〔2016〕10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举办中国山东第九届海内外
高端人才交流会的批复
鲁政字〔2016〕103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举办中国山东第九届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会有关情况的请示》(鲁人社〔2016〕27号)收悉。同意你厅于2016年9月底在德州举办“中国山东第九届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会”。会议规模总人数不超过400人,其中外宾不超过100人,无外国前政要、外国记者、驻华使领馆人员出席。要严格执行在华举办国际会议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根据省财政厅意见,做好会议经费的管理使用。
请认真做好会议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包括与会代表资格及会议有关材料审核、按规定邀请外籍人员与会、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等;要严格按照国际会议有关规定合理编制会议预算,严格限定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从严控制经费支出;要严格按照报批的会议内容举办,切实做到以我为主、目的明确、厉行节约、讲求实效;要严格遵守外事纪律,遇有重大或敏感问题及时请示汇报,请于会后1个月内向省政府提交会议总结并抄省外办。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5月9日
抄送:德州市人民政府,省外办、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安全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5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