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建省经信委关于确定2015年福建省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及合格企业名单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中国福建  法律法规网 2016-04-26 15:50:11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经信委关于确定2015年福建省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及合格企业名单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各有关控股(集团)公司,省各有关行业协会,省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闽经信技术〔2015〕291号)和《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评价总结工作的通知》(闽经信技术〔2015〕727号)要求,省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依据国家工信部编制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品牌培育管理体系评价指南》等要求,完成了企业内部培训、初始评价、体系文件建立、体系试运行以及自我评价等工作。在此基础上,我委组织专家对其进行外部评价。根据专家外部评价结果,经研究,现确定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为2015年福建省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合格企业(见附件1),并从中选定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福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为2015年福建省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见附件2)。 各试点示范和合格企业要按照《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和《品牌培育管理体系评价指南》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品牌培育活动,切实提高企业品牌培育能力,提升企业品牌竞争力和品牌附加值。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信主管部门、省各有关控股(集团)公司、省各有关行业协会要加强对品牌培育工作的宣传,让广大企业分享试点示范和合格企业的经验,提高社会品牌意识,展现品牌建设成果,推动品牌工作深入开展。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要利用相关政策和资源,对品牌培育试点合格企业和示范企业给予表扬和奖励。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人:陈恒电话:0591-87553258 福建省品牌培育办公室(福建省质量管理协会内) 联系人:李爱国电话:0591-88502630 地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洪山科技园B幢2层(邮编350002)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4月22日附件12015年福建省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合格企业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