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21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中国福建  法律法规网 2016-04-08 16:45:15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21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福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福州新区轴向交通廊道建设的建议》(第1211号)收悉。现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反馈如下: 代表提出,加快福州市公共交通运输走廊建设,打造快速公共交通体系,是优化福州新区交通组织,服务福州新区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厅积极支持福州市加快建设轨道交通、BRT、公交等构成的公共出行服务系统。 一、继续加大省级资金支持力度,推动福州市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在规划、资金、土地、路权、财税、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助力构建以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快速公交系统为主体,常规公交、社区公交、慢行交通等为补充的多样化公共出行服务体系。 二、建议福州市在制定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规划时,将福州新区轴向交通廊道公共交通配套作为重点规划内容,完善基础设施与公交线网布局,充分发挥公共交通对福州“东进南下,沿江向海”发展格局的引导带动作用。 三、加快推广应用交通一卡通。2015年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重大民生项目的工作部署,我厅大力推动交通一卡通发展。一是推动成立福建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具体承担交通一卡通的应用推广工作,省交通一卡通公司已与地市政府推荐的合作企业联合成立了7个地市子公司,与福州、厦门的IC卡运营企业建立股份合作关系。二是全面启动各地市公共交通车辆车载机具改造等工作,南平、莆田、龙岩、泉州、宁德、三明、漳州等地已完成市区公交刷卡机具的改造,厦门正加紧开展全部公交车机具改造工作,六月底前各地将完成市区及县级公交车机具的改造工作,福州预计于6月份开始进行市区公交车机具的改造工作。三是大力拓展交通一卡通应用领域,推动交通一卡通覆盖高速公路缴费、公交、出租、公共自行车、地铁、轮渡、城际轨道、客运、物流、维修、邮政等交通运输领域,逐步与全国各地实现交通领域支付的互联互通,更好满足公众出行消费的“一卡式”支付。 领导署名:王兆飞 联系人:陈銄 联系电话:0591-87077601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