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岭澳核电厂1、2号机组消防水生产系统储水箱排空清理特许申请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3-30 18:10:03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批准岭澳核电厂1、2号机组消防水生产系统储水箱排空清理特许申请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核安发[2016]6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岭澳核电厂1、2号机组消防水生产系统储水箱排空清理特许申请的请示》(广核运〔2015〕51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岭澳核电厂1、2号机组消防水生产系统储水箱排空清理特许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技术规格书的相关要求,落实特许申请中的各项承诺,确保岭澳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3月24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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