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在上海微创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设立“医疗器械检查员实训基地”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03-11 15:45:30  评论()

文件名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在上海微创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设立“医疗器械检查员实训基地”的通知

文件编号:沪食药监械管〔2016〕18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食药监械管〔2016〕189号

各市场监管局、各直属单位、各相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提出的推进职业化的医疗器械检查员队伍建设,加强检查员教育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提高检查员检查水平和发现问题的能力,经研究决定,建立植入介入类、有源器械类、高分子无菌产品类、诊断试剂类和口腔齿科类等五个产品的实训基地,分别为上海微创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复星长征医学科学有限公司和上海速诚义齿有限公司。并授予“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检查员实训基地”铭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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