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19届广交会参展代表随团住宿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商务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3-01 12:10:12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第119届广交会参展代表随团住宿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参展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广交会参展企业服务工作,方便参展企业工作交流和信息报送,江西交易团继续为有需要的参展企业提供酒店代订住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宿酒店。广州长城宾馆因军队改革不再对外经营,经多方努力,119届广交会江西代表住宿酒店改在广州江韵大酒店,该宾馆为4星级酒店,房间宽敞整洁,来往展馆便利。展会期间每个房间配送水果,下午回酒店大堂备有欢迎酒会。

 二、住宿时间。第一期代表为4月13日中午12:00至20日中午12点;第二期代表为4月21日中午12:00至28日中午12:00;第三期代表为4月29日中午12:00至5月6日中午12:00。

 三、收费标准。每人每期人员费用为2200元(含早餐、住宿及往返展馆交通费),3月 15日前汇款按2000元收取(以汇款银行水单日期为准) 。请参展企业将人员费汇至江西省对外贸易促进中心,汇款后将水单传真至0791-86265152或扫描发至912833973@qq.com。

 开户名称:江西省对外贸易促进中心

 开 户 行:南昌市工行省府大院支行

 账  号:1502206509022513790

 联系人:陈杰,电话:0791-86239023,13870513318。

 四、广交会参展商证件易捷通操作流程见附件,联系人:余志峰,电话0791-86264560,13979192325.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交会参展商证件易捷通操作流程图

    2、广州江韵大酒店简介

    3、广州江韵大酒店交通路线图及自驾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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