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人社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2-05 07:25:17  评论()

文件名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级别各专业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与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要求逐项填写《201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16年1月29日前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201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6年1月22日


附件:

201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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