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第一期全国环境监察干部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2-05 07:25:12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举办2016年第一期全国环境监察干部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环监函[2016]23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切实提高环境监察人员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整体提升环境监察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根据《全国环境监察系统2015—2017年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环办函〔2015〕785号)的要求,我部决定举办2016年第一期环境监察干部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2月23日至29日(2月18日报名截止,23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地点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招待所(地址:重庆沙坪坝区高滩岩30号,电话:023-68753900)。

三、培训对象

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干部,区(县)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共80人;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干部,四川省地市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和县(区)环境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共30人。

四、培训内容

《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实施细则,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监察,排污收费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廉洁执法警示教育等。

五、有关要求

(一)请参加培训人员通过全国环境监察队伍管理系统统一组织报名。

(二)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

(三)请参加培训人员携带一寸免冠近照一张,报到时交会务组,考试合格后办理证件。

(四)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培训费(含食宿费)由我部承担。

(五)培训班由我部环境监察局主办,宣传教育中心承办,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协办。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孙向伟、郑悫

电话:(010)66103014、66556435

(二)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张琳、王岩

电话:(010)84630875,13693397368

(三)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尹苏帛

电话:(023)89071233,18580878119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招待所胡丽萍

电话:(023)68753900,13983010556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2月3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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