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统计、审计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人社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2-05 07:25:15  评论()

文件名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统计、审计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5年度统计、审计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国家统计局、审计署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审计专业初级资格、审计师资格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分别由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向各地发送2015年度有关资格考试成绩光盘和合格人员名单。

三、请各地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发放证书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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