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照-仪征原油管道及配套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2-01 09:40:05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日照-仪征原油管道及配套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文件编号:环验[2016]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批日照-仪征原油管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函》(石化管道储运安函〔2015〕103号)及附送的《日照-仪征原油管道及配套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2015年12月16-17日我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工程包括原油管道及配套油库工程两部分。原油管道工程部分起于山东省日照市岚山港日照输油站,止于江苏省仪征市中转油库,途经江苏省连云港市、宿迁市、淮安市、安徽省滁州市。管道全长378.9公里,管径914毫米,输送压力6.0兆帕,全线设置5个座站场和17座阀室,其中新建日照首站、东海中间站、淮安中间站、观音中间站,仪征末站依托原有鲁宁线仪征站。工程采用常温密闭输送工艺输送进口原油,设计输量2000万吨/年。油库工程部分在日照首站内新建4座10万立方米原油储罐。工程总投资31.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7亿元。2006年9月和2009年9月我部分别以环审〔2006〕455号和环审〔2009〕411号批复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和补充报告书。工程于2010年3月开工建设,2011年10月建成投运,验收调查期间工程实际输量占设计输量的75%以上,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主要发生的主要变更如下:

(一)原油输送工艺由加热输送变更为常温输送,各中间站加热炉封存;各中间站采暖方式由锅炉供暖调整为空调取暖,取消采暖锅炉建设;日照首站油库建设规模由8座10万立方米储油罐减至4座10万立方米储油罐。

(二)朱稽河、前蔷薇河、后六墉河、浔河穿越方式由大开挖变更为定向钻,柘汪河穿越方式由定向钻变更为大开挖。

上述变更未事前履行环保手续。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管道施工采取了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施工作业带控制在14-18米;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覆土平整和植被恢复。

(二)大开挖穿越河流、沟渠段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或非集中灌溉期施工,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了河道原貌;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河流全部采用定向钻方式穿越,定向钻泥浆池采取了防渗防漏措施;管道试压水经循环使用后排放。日照首站废水依托岚北港区污水处理设施,各中间站生活污水经回用于绿化,不能回用部分外运至日照首站或仪征末站处理。

(三)开挖作业时采取了洒水、遮盖、设置作业工棚等降尘措施;日照首站10万立方米储油罐采用了双盘外浮顶罐和二次密封工艺。

(四)施工期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对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了设置操作间等隔声措施。输油泵选用了低噪声设备,采取了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五)施工期三河定向钻穿越产生的废弃泥浆送砖瓦厂综合利用,其他废弃泥浆经中和、固化后就地填埋。运营期日照首站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一般埋地管道采用加强级熔结环氧粉末防腐,定向钻穿越段管道采用加强级三层PE防腐,全线采用阴极保护措施;在环境敏感地段采取了加厚管壁、加强检测等措施;管道运营采用了自动化泄漏检测系统,建立了管道巡线制度,定期对管线进行巡检;各站场设置有地下水监测井,并配备了相应的应急物资;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了应急演练,并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的《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日照首站外排废水各因子监测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工程沿线主要河流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溶解氧等因子监测值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各中间站及管道沿线地下水pH值、高锰酸盐指数监测值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限值,石油类浓度最大监测值为0.04毫克/升。

(二)日照首站、各中间站厂界噪声昼、夜间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淮安中间站场附近声环境敏感点环境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日照首站、各中间站厂界非甲烷总烃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防范,加强管道沿线巡线力度,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与管道沿线地方管理部门形成联防联动,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工程正式投入运营五年后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请山东省、江苏省、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和日照市、连云港市、宿迁市、淮安市、滁州市、扬州市环境保护局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2016年1月22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山东省、江苏省、安徽省环境保护厅,日照市、连云港市、宿迁市、淮安市、滁州市、扬州市环境保护局,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26日印发

相关: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