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吕毅强 、陈小恩请求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浙江人大  法律法规网 2015-04-30 16:50:00  评论()

文件名称: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吕毅强 、陈小恩请求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常 务 委 员 会 文 件

〔 2015 〕 3 号

浙人大常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吕毅强 、

陈小恩请求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 2015 年 1 月 19 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 《 中 华人民共和国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 》 的 有 关规定, 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陈小恩辞去省人大常委会 。

民政府组织法

工作人员 条例

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吕毅强

委员职务, 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 年 1 月 19 日

送: 省委办公厅 、 省委组织部,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 、 常委会各工

作委员 会, 机关各处室 。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5 年 1 月 26 日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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