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培训班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4-21 13:40:09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举办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培训班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大气函[2017]60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为落实《关于开展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2017〕26号)任务要求,安排部署2017年源排放清单编制相关工作,加强业务指导,统一技术方法,开展经验技术交流,根据《环境保护部2017年度培训计划》,我部决定举办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4月26日至27日(25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地点

环境保护部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鹰角路2号)。

三、培训内容

源排放清单编制管理应用、实施方案编制任务要求、清单编制技术方法、全国源排放清单软件平台和数据格式要求以及典型城市经验交流等内容。

四、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重点针对管理人员,5月份将组织针对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班,请各单位严格控制参训人数。

(一)“2+26”城市环境保护局3-4人,包括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分管领导、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等。

(二)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省环境保护厅1-2人,其他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1人。

(三)苏州、杭州、嘉兴、营口、盘锦、合肥、铜陵、佛山、东莞、泸州、西安、咸阳、渭南市环境保护局可自愿参加,各1人。

(四)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参加人数自定。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由派员单位承担。

(二)请各单位于2017年4月21日下班前将参加培训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邮件或传真至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

(三)本次培训班安排接站,接站事宜请联系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 钟悦之

电话:(010)66556864,18610346289

传真:(010)66556282

邮箱:zhongyz@caep.org.cn

(二)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刘航

电话:(0335)4041027,13803387687

附件:1.日程安排

2.报名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4月20日

附件1

日 程 安 排

第一天 4月26日 星期三

8:30 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发展历程及在环境管理中的应用

清华大学 贺克斌院士

10:00 休息

10:10 源排放清单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雷宇研究员

10:50 源排放清单编制与分析系统介绍及数据格式要求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唐桂刚副主任

11:30 源排放清单编制国际经验介绍

清洁空气创新中心 解洪兴主任

12:00 午餐

14:00 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技术方法介绍

清华大学 张强教授

16:00 休息

16:10 北京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经验介绍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王军玲副院长

17:00 济南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经验介绍

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侯鲁健副站长

17:50 晚餐

第二天 4月27日 星期四

9:00 上海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经验介绍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伏晴艳副主任

10:00 休息

10:10 移动源排放清单编制方法介绍

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 丁焰副主任

11:10 提问与解答

11:40 源排放清单工作安排部署

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 严刚处长

12:10 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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