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技术规范部分内容修改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4-14 16:30:05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技术规范部分内容修改的批复

文件编号:国核安发[2017]7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提交〈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技术规范修改报告〉的报告》(海核核安发〔2017〕39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关于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技术规范5处内容修改的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文件进行修改,确保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7年4月12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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