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八期环保大讲堂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4-14 16:25:04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举办第八期环保大讲堂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人事函[2017]52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根据2017年上半年环保大讲堂计划,我部定于近期举办第八期环保大讲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

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14:30-16:30。

二、讲座主题

“两高”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解读。

三、主讲专家

周加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高级法官。多次参与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修改工作,参与起草大量刑事司法解释,是2013、2016年环境污染刑事司法解释的主要起草人。

四、培训对象和方式

(一)机关各部门和在京派出机构、部分直属单位干部在部机关四楼报告厅参加培训;

(二)部分京内直属单位、京外各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组织本单位干部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同步收看;

(三)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组织有关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同步收看。

五、其他事项

(一)请机关各部门和在京派出机构、部分直属单位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于2017年4月14日前登录环境保护部电子政务信息交换平台(http://10.100.250.8),通过“环境保护部会议培训报名系统”为本部门本单位在部机关四楼报告厅参加培训的同志报名。如需增加名额,请提前与部人事司沟通。

(二)在部机关四楼报告厅参加培训的同志,请于4月18日14:20前到指定座位就坐。

(三)在京派出机构、直属单位来部机关四楼报告厅参加培训的同志,请持本通知复印件和本人工作证或身份证,从部东门进入。

(四)请各视频会议系统使用单位做好分教室准备工作,4月17日9:00-16:00参加视频会议系统联合调试,18日9:00前开启设备,确保视频会议系统正常运行,并请于4月21日17:00前向部人事司报送参与此次培训的人数。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人事司 陈雪琳、董文萱

电话:(010)66556953、66556804

(二)会议培训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庞国荣、韩季奇

电话:(010)66556083、66103030

(三)视频会议系统技术支持 梁京

电话:(010)66556778

附件:第八期环保大讲堂名额分配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4月10日

附件

第八期环保大讲堂名额分配表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