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召开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推进会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农业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4-13 17:00:16  评论()

文件名称:农业部关于召开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推进会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我部定于2017年4月中旬在黑龙江省召开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交流东北地区秸秆综合利用的成效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部署下一步行动的目标思路和任务工作。

(二)现场考察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案例。

二、会议时间

4月19日报到,4月20日开会,会期1天。

三、会议地点

报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最佳西方财富酒店(省农科院内)

会场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会展中心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一)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黑龙江农垦农业厅(委、办、局)负责人,秸秆综合利用牵头处室、农机化、农村能源处(办、站)负责人。

(二)吉林省榆树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内蒙古兴安盟科右前旗、黑龙江农垦总局友谊农场交流发言代表。

(三)东北区域玉米秸秆综合利用协同创新联盟组成单位负责人。

(四)农业部部领导,办公厅、发展计划司、财务司、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畜牧业司、农垦局、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等有关同志。

(六)有关科研院校专家、企业、记者及工作人员。

五、有关要求

(一)各省交流发言代表由各省农业部门负责通知,东北区域玉米秸秆协同创新联盟组成单位由吉林省农科院负责通知。

(二)请各单位于2016年4月17日12时前,将会议回执发送至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能源生态处、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种植业处。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能源生态处联系人:徐文灏、李冰峰

联系电话:010-59192910、59193076

邮箱:kjsnyc@126.com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种植业处联系人:孙立群、修国辉

电话: 0451-82622802、82622128

邮箱:8107911@163.com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4月日

附件

会议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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