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拟认定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示范园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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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号),推动加工贸易承接转移示范地建设,积极有效地承接境内外加工贸易梯度转移,2016年市商务委与市财政局共同出台了《重庆市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渝外经贸发〔2016〕147号)和下发了《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渝外经贸发〔2016〕149号)。经各区县和开放平台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和市商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拟认定西永综保区等8个区(开放平台)为重庆市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示范园,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7年4月6日至4月13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商务委提出。
附件:重庆市拟认定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示范园名单公示(8家).doc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17年4月6日
(联系人:周宏达,联系电话:62661127,传真:62669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