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命名首批全国双语和谐乡村(社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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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全国双语和谐乡村(社区)建设工作,经先期试点、验收评审等程序,国家民委、教育部拟命名7个单位为首批全国双语和谐乡村(社区),现予公示如下:
1.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巴彦乌拉苏木;
2.辽宁省沈阳市西塔街道图们社区;
3.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馗塘村;
4.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黑虎乡;
5.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板底乡;
6.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两岛街道;
7.甘肃省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抓喜秀龙乡代干村。
公示时间为2017年2月15日至2月21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反映。
电话:010-66508418
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