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2016年12月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陕西省商务厅
关于2016年12月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陕商函〔2017〕55号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陕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陕商办发〔2014〕36号),现对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2016年12月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12月份我省市场监测工作在商务部月度考核中位列全国第5。全省各类监测系统数据总体及时报送率为99.93%,较上月提高0.47个百分点。其中:西安、铜川、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商洛和杨凌总体及时报送率均为100%。全省智能信息泵总体及时报送率为99.85%,较上月提高0.13个百分点。省、市、县三级商务预报网站总体运行良好。全省酒类流通监测系统数据及时报送率为100%,与上月持平。
从全年考核情况看,西安、商洛、宝鸡、铜川、汉中和渭南市对市场监测工作高度重视,对样本企业催报督报工作常抓不懈,考核成绩全年总排名位居前列。
咸阳、延安和榆林市要加强对旬报数据督报催报,不断提高数据及时报送率。
陕西省商务厅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