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 财政部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后加强土地整治工作保障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国土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2-09 16:52:26  评论()

文件名称:国土部 财政部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后加强土地整治工作保障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土资函〔2017〕63号

发布时间:2017-02-09

实施时间:2017-02-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编制201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16〕66号)要求,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力度,从201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新增费”)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转列为一般公共预算。为适应政府预算管理改革要求,更好地保障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需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耕地保护事关我国粮食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的任务”。《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明确“十三五时期全国共同确保建成4亿亩、力争建成6亿亩高标准农田,其中通过土地整治建成2.3~3.1亿亩,经整治的基本农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资源环境约束总体趋紧,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正处于经济增长速度换挡和结构调整优化的关键时期,统筹保护红线、保障发展难度加大,对土地整治工作提出新挑战。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国家战略,保护18亿亩耕地红线,各地必须长期坚持土地整治工作,明确目标和任务,努力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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