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 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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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扩大消费需求,努力营造繁荣稳定、欢庆祥和、安全有序的节日市场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将保障“两节”期间市场供应作为当前市场运行工作的首要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责任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要深入生产经营一线,开展实地调研,分析产销形势,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前瞻性;加紧修订完善本级市场应急保供预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案报备工作;要坚持未雨绸缪,针对灾害天气和节假日等因素可能引发的市场价格波动和供求紧张突发情况,加强市场供应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辖区内出现的市场供应异常波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创新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维护市场稳定,确保市场供应。
二、增加市场供应,积极落实货源
各地要综合运用市场调控措施,大力繁荣节日市场。加强产销衔接,组织商贸流通企业拓宽货源渠道,畅通调运物流通道,增加货源供给,丰富商品种类,重点保障粮油、肉禽、蔬菜、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稳定,少数民族聚居市、县(区)要加大清真食品货源供给。积极发挥各级储备调控保障作用,五市要按照冬春蔬菜储备计划,根据市场需求情况,适时适量组织冬春储备、调控肉菜投放,着力稳定好本地区市场供应与价格;各市县要结合节日市场供应情况,视情建立重要商品临时政府储备,认真核实地方重要商品储备和重点联系企业相关商品的生产、销售和库存情况,督促企业落实社会责任,保障合理库存,确保“两节”期间市场重要商品不脱销、不断档。
三、抓好消费促进,满足居民需求
各地要针对年终居民消费特点,深入开展促销展会、年货节等各种扩大消费活动,搭建特色消费促进平台。结合“两节”市场需求旺盛特点,扩大消费渠道,增强有效供给,引导商贸企业改善服务,树立品牌形象,增强核心商圈和特色商业街区消费吸引力,扩大消费规模,多渠道提升群众消费意愿。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扩大消费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内贸流通创新改革,加快实施内贸流通重点项目,深化内贸流通引导消费、创造消费、保障消费作用,优化消费环境、改善消费供给条件,积极构建扩大消费长效机制,不断释放居民消费活力。
四、强化应急值守,做好舆论宣传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在节前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督办整改责任,限期治理到位,做到不留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要采取措施,规范各类商业促销活动,特别是要加强对各类展销、展览活动的安全管理,严防踩踏和火灾等恶性事故发生。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结合节日期间市场供求、价格变化趋势,及时将本地区市场监测信息、商品供求信息和保供措施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正确引导消费预期。
五、加强市场监测,及时掌握情况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市场监测值班制度落实,指导、督促、检查本地区监测样本企业定点、定时报送监测数据,及时了解掌握节日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特点及价格变化情况,做好市场分析和信息报送(各监测数据报送时间及要求请各单位及时关注商务部或自治区商务厅后续通知)。
(一)2017年1月24日至2月2日启动银川市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相关样本企业于每日中午12点前,通过内贸流通统计监测平台生活必需品监测版块报送当日价格及前一日销售情况。
(二)重点零售、餐饮企业于2月2日上午11点前,通过商贸流通业统计版块报送1月27日至2月1日销售数据。
(三)16家节日直报企业于1月24日至2月2日每日上午10点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前日销售总额、分类商品销售情况和简要市场分析,报送至自治区商务厅指定邮箱。
(四)五市和盐池、同心县商务主管部门将本地区节日市场保供工作落实情况(包括节日值班表、货源落实、消费促进及主要成效)于1月5日前报自治区商务厅,将春节黄金周市场综合情况(销售情况、主要特点、存在问题)于2月2日中午12点前报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商务厅将于春节前赴各地检查节日市场供应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联系人: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王亮杨黎黄吉华
电子商务和信息中心孟娜
电话:0951-59607035960674
传真:0951-5034313
邮箱:yunxing5066703@163.com
附件:2016年春节市场运行监测值班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