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危险废物鉴别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6-12-23 11:00:16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征求《危险废物鉴别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件编号:环办土壤函[2016]229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危险废物鉴别工作,提高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水平,我部研究起草了《危险废物鉴别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7年1月10日前反馈我部(电子件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 聂志强

电话:(010)66556293

传真:(010)66556252

邮箱:swmd@mep.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危险废物鉴别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19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部内征求办公厅、规财司、政法司、科技司、环评司、监测司、水司、大气司、生态司、环监局、应急中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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