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报送2017年度因公出访计划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商务部  法律法规网 2016-11-23 09:41:17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请报送2017年度因公出访计划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机关各处室、厅属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中办发[2013]16号、冀办发[2013]40号文件规定和要求,为做好2017年我厅机关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现就申报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因公临时出国的相关规定,2017年因公出国(境)计划需向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方案,经其审定批准后方可按规定办理因公出访手续。没有纳入计划的以及未获批的因公团组不得安排出访。

二、请各处室、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围绕商务中心工作,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谋划本部门2017年因公出访计划。出访团组应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出访任务须严格限定在组团部门业务主管范围内,按照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出访国家和出访人数。

三、申报部门需根据出访任务、国别、人员等有关情况分别填写《2017年拟请省级领导干部因公临时出国推动事项表》、《2017年拟请厅级领导带队的因公出访计划表》、《2017年处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出访计划表》和《2017年赴台交流计划表》(见附件),经主管厅领导签署后,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送交厅国际经贸关系处。

四、“费用来源”一项,需列明经费名称并经厅财务处确认。

五、逾期不报的,视为2017年无出访任务,原则上不再审核审批临时提出的出国(境)任务。

报送截止日期:2016年12月10日。

联系人:厅国际处王亚红

电话:87909370

附件:1、2017年拟请省级领导干部因公临时出国推动事项表

2、2017年拟请厅级领导带队的因公出访计划表

3、2017年处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出访计划表

4、2017年赴台交流计划表

注:表格可在“中国河北商务网”“通知文告”栏目下载。

厅国际经贸关系处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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