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召开2016年度全国核电厂经验反馈交流会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核电函[2016]205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有关单位(附件1序号3至58所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国核电厂经验反馈工作,持续提高核电厂核安全管理水平,我部决定召开2016年度全国核电厂经验反馈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年12月6日至7日(12月5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金紫荆国际大酒店(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6号)。
三、会议日程
(一)12月6日上午,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及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进行关于“核电厂事件报告制度”的主题报告。
(二)12月6日下午,《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宣贯及分组(运行组、建安组和调试组)讨论。
(三)12月7日上午,分组讨论及总结。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参会单位按照名额分配建议(见附件1)安排参会人员。
(二)会议不安排接送,请参会代表自行前往。
(三)会议具体议程将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另行通知。
(四)请各单位统一填写参会回执表(见附件2),并于2016年11月25日前将参会回执表发送至以下邮箱:hujiang@chinansc.cn。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核电安全监管司 裴炜
电话:(010)66103079,13717835126
(二)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胡江
电话:(010)82205860,13520300822
邮箱:hujiang@chinansc.cn
附件:1.参会单位名额分配建议
2.参会回执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17日
抄送:国家能源局。
附件1
参会单位名额分配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