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江、滦河流域生态安全调查评估及编制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的工作方案的函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6-11-03 10:35:03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印发东江、滦河流域生态安全调查评估及编制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的工作方案的函

文件编号:环办水体函[2016]191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西、广东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

为推进东江、滦河生态环境安全评估、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编制工作,我部印发了《江河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技术指南》(以下简称《评估指南》)和《东江、滦河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编写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方案指南》)。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各项要求,我部根据《评估指南》和《方案指南》,对技术路线、调查点位、任务组织、进度安排等具体工作要求进行了梳理,形成了《东江流域生态安全调查评估及编制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的工作方案》(见附件1,以下简称《东江工作方案》)和《滦河流域生态安全调查评估及编制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的工作方案》(见附件2,以下简称《滦河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江西、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参照《东江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参照《滦河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按各时间节点完成调查评估和方案编制工作。

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 王谦、苏文幸

电话:(010)66556263、66556265

传真:(010)66556264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钱昶、张远

电话:(010)84915103、84926073

传真:(010)84931834

邮箱:qianchang@craes.org.cn

附件:1.东江流域生态安全调查评估及编制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的工作方案

2.滦河流域生态安全调查评估及编制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的工作方案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10月28日

抄送: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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