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陕西省“农商互联”启动暨第三届农村电商大会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商务部  法律法规网 2016-11-03 09:50:35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召开陕西省“农商互联”启动暨第三届农村电商大会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农业厅

关于召开陕西省“农商互联”启动暨第三届农村电商大会的通知

陕商函〔2016〕668号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农业局:

日前,商务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农商互联”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16〕763号)。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经省商务厅、省农业厅、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在杨凌农高会期间举办“陕西省‘农商互联’启动暨第三届农村电商大会”。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名称:陕西省“农商互联”启动暨第三届农村电商大会

二、主办单位: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农业厅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承办单位:杨凌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

三、会议时间:11月6日下午13:30

四、会议地点:杨凌示范区会展中心酒店三楼演播大厅

五、参会人员:请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农业局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生鲜农产品的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开展农产品储运的第三方物流企业、

农产品电商企业或销售农产品的综合电商企业、电子商务技术开发和信息服务企业相关负责参会。

六、会议要求:“农商互联”是商务部、农业部近期安排开展的一项重点工作,在杨凌农高会期间举办这次会议,有利于推动“农商互联”的开展和落实,对全面提升我省农产品流通的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探索“互联网+农产品流通”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农产品供给侧改革的质量和效率,有着重要的引领作用。希望各市(区)商务、农业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共同开好这次会议。

七、联系方式:请各市(区)商务、农业部门于11月2日前报送参会人员名单。

各市区农业局参会人员、大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大型加工企业参会代表,报省农业厅,联系人:胡斌,联系电话:029-87321525

电商企业参会代表报商务厅电商处,联系人:张智平,联系电话:029-63914024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参会人员、农产品批发市场参会代表报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联系人:郝晓峰,联系电话:029-63913874

经营生鲜农产品的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开展农产品储运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参会代表报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联系人:高泽,联系电话:029—63913884

特此通知。

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农业厅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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