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062号建议答复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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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我部以试点示范建设为抓手,不断强化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建设,推广生态循环型集成技术,推进生态农业发展。(一)关于科学编制发展规划。2014年,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印发了《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和《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年)》,进一步明确了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目标要求和重点举措。(二)关于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2016年初,我部与国家农发办联合启动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先期安排中央投资6000万元在河北、江苏等12个省份开展项目建设。(三)关于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2016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采取“保底收益+股份分红”等方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四)关于发挥农民合作社在循环农业发展中的作用。2013年,农业部联合发改委等九部门制订了《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将产品(服务)质量安全作为评定国家示范社的重要标准,引导合作社推进标准化生产,发展循环生态农业。同时,我部高度重视合作社的品牌建设,支持合作社积极开展绿色、有机产品认证,申报地理标志。(五)关于建立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自2012年起,我部联合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通过财政以奖代补、部门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等综合措施,支持部分重要农产品主产区的农民和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果蔬烘干房三类初加工设施。通过实施补助政策建设果蔬贮藏保鲜设施,为各地发展冷链物流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有效提高了果蔬产地冷藏水平,推动了当地产地批发市场发展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农业部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