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47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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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湖北省油菜籽补贴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2015年,国家实施油菜籽临储政策改革,一方面,油菜籽价格回归市场,油菜籽进口数量明显减少;另一方面,减轻了国家收储财政负担,但同时也出现了农户种植收益下降的问题。为此,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1.84亿元,对湖北、四川、湖南、安徽、江苏、河南、贵州等7个主产省的油菜籽种植户、收购企业进行适当补助。
对于您提出的加大对湖北省油菜籽产业支持力度、提高对油菜籽补贴标准的建议,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研究完善相关政策。一是完善油菜籽种植补贴政策。加大对商品率高的种植大县、种植大户和关键技术环节的补贴力度,完善操作方案,确保补贴精准到户。增加油菜籽绿肥补贴,推进粮油兼丰。加大对龙头加工企业支持力度,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与家庭农场、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发展订单农业。二是探索油菜籽市场风险防控方式。针对种植大户开展“期货+保险”的市场风险防控试点,提前锁定合理种植收益,通过期货和保险市场分散市场风险。三是提高油菜生产机械化水平。加大油菜机械化研发投入,加快推进适宜机械化的油菜品种研发,推进农机农艺结合,全面提高油菜生产效率。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部
2016年8月5日